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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和硕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在六个乡成立劳动保障事务所,每个乡的劳动保障机构核定编制2人,这标志着和硕县所有的乡镇都成立了劳动保障机构。
建立健全乡级劳动保障机构,是为我县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乡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负责本乡的劳动保障、就业管理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培训等工作;落实本乡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各项优惠政策;负责本乡《求职登记证》、《农村贫困劳动力优惠证》的办理、发放及《再就业优惠证》的申请工作;了解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岗位推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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