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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兑现第一季度社保补贴

 
 

   近日,和硕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兑现4050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等人员118人第一季度的社会保险补贴资金16万元。
       为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4050人员自谋职业、灵活就业。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对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4050人员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人员实行三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标准为:企业吸纳人员为企业为下岗失业人员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单位承担保部分;4050人员为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费和的三分之二。本次兑现的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全部从自治州给我县拨付的就业再就业经费中支付,此政策的积极落实,有力促进了我县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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